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员单位: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联席会自2014年8月成立以来,已成功召开五届会员大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树立了中外合作办学良好的办学声誉。
正值院长联席会成立四周年之际,为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院长联席会条例》第三条“院长联席会设10个主席单位席位,首届主席单位由发起学院组成,之后每届由会员选举产生。主席单位每届任期2-4年”规定,秘书处现启动新一届主席单位推荐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主席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联席会未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联席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3.负责推动表彰先进机构、树立典型案例工作;
4.联合设立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5.组织开展管理人员、教师等的咨询、培训项目;
6.协助秘书处做好交流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
7.协助秘书处做好区域范围内机构间的组织工作;
8.完成联席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方式
1.联席会共设10个主席单位席位,为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将通过自愿报名和网上投票两个阶段确定最终席位。
2.第一阶段:自愿报名。各成员机构可自愿提交相关材料,参与评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自愿放弃。
3.第二阶段:网上投票。秘书处将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网上投票。
4.本届主席单位以各成员单位所在地区为依据,划分为 9个区域,每个区域至多产生2个主席单位,总不超过10个主席单位。任期内区域主席单位将协助秘书处负责各自区域内成员单位间的联络工作。
三、材料提交
(一)报名阶段
1.报名表:详见邮件通知。
2.机构简介:参选机构须提交机构简介一份,可展示机构具有引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联席会的实力,并能发挥带头作用等,字数与形式不限。
3.院长简介:参选机构须提交院长简介一份,字数与形式不限。
4.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
(二)网上投票阶段
1.推荐表:详见邮件通知。
2.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
四、联系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联席会秘书处,0411-84710423,dacc@gime.dufe.cn。
注:具体推荐工作将按流程逐步通知,所有材料统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秘书处邮箱:dacc@gime.dufe.cn。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院长联席会秘书处
2018年6月14日